律师档案
潘俊学
潘俊学律师
新疆 克拉玛依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潘俊学律师的网站
文章分类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违约责任的特征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4-12-22 15:33)    点击:428

  违约责任的特征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一、违约责任的特征

  民事责任

  法律责任有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等类型,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因实施民事违法行为或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依据民法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民法通则专设“民事责任”一章(第六章),规定了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两种民事责任。违约责任作为一种民事责任,在目的、构成要件、责任形式等方面均有别于其他法律责任。

  责任相对性

  合同关系的相对性决定了违约责任的相对性,即违约责任是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民事责任,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对当事人之间的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而言:(1)违约责任是合同当事人的责任,不是合同当事人的辅助人(如代理人)的责任;(2)合同当事人对于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的违约承担责任。

  履行合同不完全或不履行合同义务

  首先,违约责任是违反有效合同的责任。合同有效是承担违约责任的前提。这一特征使违约责任与合同法上的其他民事责任(如缔约过失责任、无效合同的责任)区别开来。

  其次,违约责任以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为条件。能够产生违约责任的违约行为有两种情形:一是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即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给付;二是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即其履行存在瑕疵。

  违约责任具有补偿性和一定的任意性

  其一,违约责任以补偿守约方因违约行为所受损失为主要目的,以损害赔偿为主要责任形式,故具有补偿性质。

  其二,违约责任可以由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约定,具有一定的任意性。

  违约责任是财产责任,不是人身责任

  违约责任可以约定(如约定违约金、约定定金),也可以直接适用法律的规定(如支付赔偿金、强制实际履行等)。

  责任选择性

  违约相对人可以选择违约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比如说违约人违反约定没有完成合同义务,相对人可以在损害赔偿和违约金中选择一项要求违约人承担责任。不过这种选择是一种形成权,因此违约相对人一旦选择就不能改变,不然将会对违约人造成很多负担,不利于法律关系的稳定。

  二、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1.要有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 义务的行为

  违约责任只有在存在违约事实的情况下才有可能产生,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是违约责任的客观要件。违约行为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拒绝履行。合同当事人拒绝履行合同又称毁约,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的情况;

  (2)不完全履行,又称部分履行,指当事人只履行合同规定义务一部分,对其余部分不予履行;

  (3)迟延履行,又称逾期履行,指当事人超过合同规定的期限履行义务的。在合同未定期限的情况下,债权人要求履行后,债务人未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也构成迟延履行;

  (4)质量瑕疵,是指履行的合同标的达不到合同的质量要求。对质量瑕疵,权利人应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异议,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不正确履行,是指合同义务人未按合同规定的履行方式履行义务。

  2.当事人的违约行为造成了损害事实

  损害事实是指当事人违约给对方造成了财产上的损害和其他不利的后果。从权利角度考虑,只要有违约行为,合同债权人的权利就无法实现或不能全部实现,其损失即已发生。在违约人支付违约金的情况下,不必考虑对方当事人是否真的受到损害及损害的大小;而在需要支付赔偿金的情况下,则必须考虑当事人所受到的实际损害。

  3.违约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 违约当事人承担的赔偿责任,只限于因其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对合同对方当事人的其他损失,违约人自然没有赔偿的义务。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害包括直接损害和间接损害,对这两种损害违约人都应赔偿。

  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需要违约方有过错才承担违约责任。例如,《合同法》第三百零三条 在运输过程中旅客自带物品毁损、灭失,承运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百一十一条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潘俊学律师提供“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医疗事故  损害赔偿  交通事故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潘俊学律师,潘俊学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潘俊学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899570207,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潘俊学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克拉玛依律师 | 克拉玛依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潘俊学律师主页,您是第13187位访客